关于做好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精神,经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熟悉党和国家研究生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

(二)以立德树人为宗旨,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从事多年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经验。

(三)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联系群众,勤于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对督导工作认真负责。

(四)身体健康,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且担任过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受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二、工作职责

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是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督导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培养过程督查、评价与指导。

(二)学位论文质量督查、评价与指导。

(三)专项工作督查、评价与指导。

(四)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提交调查研究报告。

(五)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督导工作。

三、推荐要求

(一)选聘方式

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部门推荐,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学校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在聘期内,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辞聘申请;对不能履行督导工作职责者,学校有权进行人员调整。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学部)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优先推荐退休人员,需征求被推荐者意见。研究生院在培养单位推荐人选中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聘任。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学部)于202332日前,将附件《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推荐表》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质量监测科(行政楼206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ysdzljk@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5911852

 

附件: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3223


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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