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安排,结合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和硕师计划教育硕士(以下统称“教育硕士”)教学特点和工作实际,我校2023年寒假教育硕士教学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 教学形式
任课教师可根据教育硕士培养特色、教学内容特点和实际条件,灵活选择网络平台和授课形式开展线上教学,同时指导教育硕士开展线下自主研究学习,加强线上答疑辅导和过程监管。鼓励任课教师探索与在线教学相适应的考核方式,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学时间
1.2022级教育硕士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安排,教学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2023年1月16日—1月19日、1月28日—2月5日。1月3日—1月15日为教学准备时间。教育硕士须按照《2022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师计划教育硕士2023年寒假课程表》(附件1)的要求,及时加入各门课程对应的教学QQ群,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参加在线学习;同时,根据《2022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硕师计划教育硕士2023年寒假课程教材推荐表》(附件2),自行选购教材。
2.2021级教育硕士专业课程由各学院(学部)安排,各学院(学部)可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教学时间。2020级教育硕士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各学院(学部)须组织导师做好在线学位论文指导工作。
(三)教材审核
1. 相关学院(学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课程需求,对任课教师选用的研究生教材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的教材不得选用。
2. 相关学院(学部)要按照寒假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对符合选用要求的教材,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和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546****@qq.com邮箱。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课程,由开设课程学院(学部)统一报送。
二、在线注册
(一)2023年寒假不再安排教育硕士返校报到注册。所有教育硕士于2023年1月13日—1月19日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aduate.ynnu.edu.cn/),完成网上学籍注册工作。
(二)教育硕士如需办理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可将相关审批材料扫描件发送给所属学院(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人。各学院(学部)收到相关审批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上报研究生院学籍科。休学、复学、退学等审批表格须字迹清晰,签字、公章完整。
三、课程考试与成绩报送
(一)考试安排
1.2022年暑假授课的教育硕士公共课,考试工作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试科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综合英语》、《教育原理》、《心理发展与教育》。
2.2022年暑假授课的教育硕士专业课,考试工作由各学院(学部)安排。
3. 课程考核及考试要求严格按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附件4)及《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附件5)执行。对于一门课程缺课达到教学总学时数1/3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的资格。任课教师须提前将《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取消考试资格审批表》(附件6)送交各学院(学部),各学院(学部)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于考试前一周通知该名研究生。取消考试资格的研究生若需取得该门课程成绩,必须重修。
4.缓考与补考
(1)缓考。教育硕士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考试,需在考试前至少一周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附件7),并附有关证明(因病应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学院(学部)、研究生院批准,方能缓考。缓考研究生的成绩单上须注明“缓考”字样。每名研究生每门课程只可申请缓考及补考一次。未申请缓考或者缓考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成绩单上须注明“缺考”字样。缺考者需随下一级研究生重修。
(2)补考。经批准缓考或课程考试不及格的教育硕士均须参加相应课程补考。申请补考需在补考考试前一周填报《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8)。经学院(学部)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研究生可将缓考、补考申请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给所属学院(学部)负责人。各学院(学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相关申请表格须字迹清晰,签字、公章完整。
5.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学部)务必在研究生答辩前一年提醒研究生,梳理本人课程考试成绩和学分,提前做好需重修、补考课程的安排。学校不专门组织针对即将毕业及答辩研究生的课程补考工作。
(二)成绩管理
1.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2月27日。系统开放期间,任课教师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教师登录”录入成绩后,打印一式两份成绩报告单并签字,一份任课教师留存装订到课程考核材料中,一份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成绩报告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 月3 日。课程成绩系统提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成绩,须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成绩(更正)录入审批表》,经学院(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更改。课程考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录入成绩,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将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云师大研〔2015〕2号)处理。
2.研究生可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成绩。
(三)课程考核材料装订及存档
各学院(学部)要认真做好课程考核材料装订及存档工作。考核材料装订内容和顺序为:成绩单、考场记录表、空白试卷一份、试卷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研究生试卷或答题纸、平时成绩材料(含在线教学过程性材料)。研究生试卷或答题纸、平时成绩材料须按学号顺序整理。
四、质量监控
(一)各学院(学部)要对本单位教育硕士在线教学情况进行全面监控,重点监控任课教师到岗率和教育硕士出勤率, 确保每一门课程都足额、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同时,要对任课教师的在线教学内容审核把关,严控意识形态风险,确保在线教学健康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学部)要配合研究生教育督导,及时收集整理寒假在线教学情况,形成各学院(学部)寒假在线教学质量监控总结报告。
(三)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及管理人员对各学院(学部)在线教学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学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制订2023年寒假教育硕士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假期课程,填写《2023年寒假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9),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课程教学情况统计表》电子表格和签字盖章扫描件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同时将假期课程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各学院(学部)要在2023年2月5日前召集三个年级的教育硕士组织在线学习座谈会,了解教育硕士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听取教育硕士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硕士答疑解惑。座谈会召开前,须将《2023年寒假教育硕士在线学习座谈会安排表》(附件10)电子表格报送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学校将安排专人,随机参加各学院(学部)座谈会。
(二)任课教师要根据依托的网络平台制订切实可行的在线教学方案,明确适用于新教学环境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形式、考核方式,明确课堂纪律和要求。任课教师于开课前将电子版课程教学方案提交至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备查。须严格按照课表组织教学,如因特殊原因需调课,要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三)教育硕士须按照所属学院(学部)和任课教师的要求,按时参加线上学习活动,认真开展线下自主研究学习,加强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要按照国家、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