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云南省学位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
现将《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学位〔20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2021年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已招生的专业学位类别(含专业博士),均可按照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学部)组织申报
各学院(学部)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骨干力量申报本次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并结合专业学位授权点实际,重点建设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核心主干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
(二)专家评选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校聘请校内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育教学专家(不少于7人)组成评审组开展评选工作。
(三)结果公示
经专家组评审推荐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省级认定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评选结果报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三、立项经费
获得立项的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在建设周期内由学校投入建设经费3万元。建设经费由研究生院统一划拨,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见云南省通知附件)纸质一式九份及电子文本报送至所属学院(学部)。各学院(学部)于2021年5月20日17:00前将《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文本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呈贡校区行政楼204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2019年已获立项的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二)我校在2019年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中未获立项的12个专业学位类别[电子信息、翻译、工商管理、会计、金融、旅游管理、能源动力、农业、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艺术(音乐)],所涉及学院(学部)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联系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科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2676
附件: 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2日